为什么在孝子故事当中,继母会以“坏女人”的形象频繁出现?这似乎不难理解。当嫡出子女的亲生母亲亡故或被休弃之后,父亲再娶后妻,后妻便与前妻子女结成了继母子女关系。可是二者并无血缘之亲,又面临着家内利益的明争暗夺,因此继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容易趋于紧张,继母虐待甚至加害继子女的故事也屡屡见诸史书,并被文学作品反复渲染,使继母几乎成为恶妇的代名词。这一点中西如出一辙,《格林童话》就是明证。然而,与西方童话故事中的恶毒继母最后都会遭受残酷惩罚不同,中国孝子故事中的继母无论如何过分,依然是继子女起敬起孝的对象,典型的叙事模式是继母最终被继子女的孝心感动,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从而收获一个大团圆结局。若要分析这种差异,就不得不提到中国古代特殊的礼法秩序。
由于继母首先是父亲的继妻,所以我们先从继室的地位谈起。继室地位在秦汉时期有一次质的提升,这首先得益于“礼无二嫡”的古老礼制原则在秦汉时期的内涵发生了严重限缩,仅以生者当中不可二嫡并存为限。在原配去世的情况下,再娶之继室则不再位于嫡妻之下,而是与嫡妻在礼制上享有相同的地位。唐人韦公肃在《郑余庆私庙配祔议》一文中对该变迁历程有着精辟论述:
古者一娶九女,所以于庙无二嫡。自汉秦以下,不行此礼,遂有再娶之说。前娶后继,并是正嫡,则偕祔之义,于礼无嫌……既生娶以正礼,殁不可贬……嫡继于古则有殊制,于今则无异等。……古之继室,皆媵妾也,今之继室,并嫡妻也。
可见,“继室”一词古已有之,但实际内涵却产生了巨大差异。先秦时期,一名男性贵族一生只结一次婚,因此无论对方是活着还是死亡,他都只有这唯一的一位嫡妻,这就是最严格的“礼无二嫡”原则的意涵。不过,得益于当时的媵嫁制度,诸侯以上的贵族通过一次婚姻就可以得到九位贵族姑娘,如果嫡妻早逝,则由地位仅次于嫡夫人的右媵担任继室,执掌中馈,右媵若去世再由左媵以及她们的姪娣陪嫁团根据身份高低依次补上继室的位置。但成为继室仅意味着获得了与妻子相当的权力,在名分上仍被视为媵妾之属。这就是大儒郑玄所说的“女君卒,贵妾继室,摄其事耳,不得复立夫人”。然而秦汉以后,随着媵嫁制的崩溃,男性在丧妻之后通常会另娶,而再娶之妻也曾经过六礼,故而亦被视为嫡妻,身前身后的待遇皆与原配相同。既然继室同样是正嫡,地位自然会有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