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书、课程资料、付费专栏、数字出版物等内容产品的线上交易,已经成为出版与知识服务行业的重要商业形态。但在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和网盘交易场景中,盗版电子书的传播成本极低、复制速度极快,权利人维权时往往不只面对单个卖家,还会面对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网售盗版电子书著作权侵权案对平台责任作出了较为清晰的提示:平台并非只要在诉讼后删除链接,就当然可以免责。对于电子书这类具有明显出版监管属性和版权风险的商品,平台应当在入驻审核、经营类目设置、资质核验、投诉通知处理、动态监测等环节建立必要管理机制。
本案的关键不在于平台是否亲自销售盗版电子书,而在于平台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权利人多次发送律师函,明确指出平台上销售的相关电子书为盗版,并列明涉案电子书名称后,平台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仍允许店铺继续销售盗版电子书,法院据此认定平台未尽监管义务,应与店铺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对内容平台和电商平台均有现实警示意义。平台如果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天然具有许可门槛,例如电子出版物、音视频内容、课程资料、字体素材、图片素材、软件插件等,就不能只把版权审核完全留给商家自行承诺。平台至少应当设置清晰类目和资质要求,对高风险类目进行准入审核,并在收到有效侵权通知后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交易、暂停店铺经营等措施。
对权利人而言,本案也提示维权通知应尽量具体、可执行。通知内容最好包括权利基础、作品名称、侵权链接或店铺信息、侵权比对说明、要求采取的措施以及联系方式。通知越清晰,越有助于证明平台已经进入“明知或应知”状态,从而倒逼平台及时处置,也为后续主张平台责任保留证据。

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某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粟某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利用其网络服务销售盗版电子书,侵害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依法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对电子书等具有出版经营资质要求和较高版权风险的商品,应当落实入驻审核、资质提示、经营类目管理、动态监测和侵权通知处理义务。平台在权利人多次明确通知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能仅以事后禁售或删除链接主张免责。
某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享有涉案图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粟某某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经营“新某书城”店铺,并在店铺中销售涉案图书的盗版电子书。
某出版公司发现侵权情况后,多次向某信息公司发送律师函,明确指出其电商平台上存在销售该出版公司出版图书盗版电子书的情形,要求平台采取封店等措施,并附明涉案电子书名称。尽管如此,粟某某经营的店铺中仍有涉案盗版电子书继续销售。
某出版公司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粟某某立即停止销售涉案电子书,并要求粟某某、某信息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一审立案后,某信息公司对涉案商品链接予以禁售。一审法院判决粟某某赔偿某出版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同时判令某信息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信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涉案电子书属于数字出版内容,销售电子书并非普通商品交易,而是涉及出版物经营资质和著作权授权基础的经营活动。某信息公司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明知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电子书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也制定了相应资质要求规定,却未将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平台经营管理中。
具体而言,某信息公司既未设置电子出版物或电子书等经营类目,也未在商家帮助中心网页充分提示资质要求,未对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电子书的行为进行正确引导与规范;在商家入驻时未审核相关资质,入驻后亦未履行资质核验更新和动态监测义务。对于具有明显合规门槛和侵权风险的电子书经营活动,平台上述管理缺位足以说明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更重要的是,在某出版公司多次向某信息公司送达律师函后,某信息公司已经明确知悉平台内存在销售盗版电子书的风险。权利人通知中列明了涉案电子书名称并要求采取措施,平台仍未及时采取必要处置,导致侵权行为继续存在。法院据此认定,某信息公司属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某信息公司在入驻审核、资质管理、动态监测以及收到通知后的处置方面均存在明显不足,因此应当与直接销售盗版电子书的店铺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某信息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典型意义在于进一步压实电子商务平台在数字内容交易场景下的主体责任,提示平台内部管理机制不能停留在规则文本层面,而应当落实到准入审核、类目管理、投诉处置和持续监管的具体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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