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谁要是跟我说电子书真方便,我大概率会奉上一个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坚定地说:“我还是喜欢纸质书。”
没有墨香,没有纸张的触感,光看着冷冰冰的屏幕,手指机械地一按一按,那是没有灵魂的阅读啊!
是的,我曾经是那种搬家哪怕扔掉衣服锅碗瓢盆,也要死死护住几箱书的纸质书原教旨主义者。我觉得书架如果不满,人生就是空的;书页如果不折角,日子就是平的。
直到后来,我出国了。并且,我要独自带娃了。
现实用两记响亮的耳光,治好了我的纸质书矫情病。
第一记耳光,叫海运的时差。
出国前我就想到了在国外看到中文书的难度,但碍于行李额就那么点,所以只带了两本纸质书。若我想看国内的新书或者突然想看什么书了,那得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下单、转运、海运……等那本书漂洋过海两个月,终于送到我手里时,那一刻的心情怎么形容呢?
就像是你两个月前想吃火锅,两个月后服务员终于把锅底端上来了。
这时候我已经不想吃火锅了,我想吃冰淇淋。
书还是那本好书,但我那股子阅读的热乎劲儿早就凉透了。相比之下,电子书简直就是“阅读界的各种外卖”,想看什么,手指一点,三秒钟入库。这种即时满足感,对于在国外好山好水好寂寞的我来说,真的太友好了!
第二记耳光,叫带娃的双手。
来澳洲后,我开启了独自带娃的征程,我的时间被切得比薯片还碎。
根本没有午后阳光,一杯咖啡,一本精装书的岁月静好。只有左手抱娃,右手炒菜,脚下还得踢开挡路积木的凌乱时光。
这种情况下,你让我单手再捧一本纸质书?那我真比铁人三项还忙!
电子书在此时趁虚而入华丽登场。它轻啊,轻到我可以趁娃在公园玩沙子的间隙,掏出来读两页;轻到我可以在抱娃睡觉时,单手翻完一章感兴趣的小说。
而且,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感觉,纸质书有一种奇怪的封印魔力。
每次我兴冲冲买回一堆纸质书,拆开塑封摆上书架,拿上一本感兴趣的,就会忽略其他书,当下不读,就很难再拿出来读了。等下一次又碰到喜欢的新书,又重新买一堆,不断循环。结果就是,那些书最后都成了昂贵的墙纸,漂亮的摆设。
电子书就不一样,它藏在设备里,没有实体压迫感,反而让人轻松,什么时候愿意点开,就看一会儿。
当然,让我彻底倒戈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眼睛。
起初我是用手机看书,看久了眼睛干涩的不行。后来为了保住我引以为傲的电子狗眼,我入手了墨水屏阅读器。
不得不说,这玩意儿是真香。
我看过眼科医生陶勇的科普(毕竟现在也是养生惜命的人了),说是这种墨水屏不自发光,靠反射环境光成像,原理跟纸差不多。虽然医生也说了,不管看啥都要遵循“20-20-20”法则——看20分钟远眺20秒——但至少,那种被手机蓝光滋滋烤着视网膜的感觉没了。
晚上把娃哄睡了,不开大灯,开个阅读器的暖色背光,躲在被窝里看书,那真是我一天中真正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
用久了,我还发现了电子书一个特别“鸡贼”的快乐——看书友的批注。
以前看纸质书是独处,看电子书简直是云蹦迪。
有些书本身可能略显枯燥,但书友们的评论跟弹幕似的,简直比正文还精彩。这种感觉很奇妙,像是一群人在陪你读书。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没看懂的地方,点开想法一看,好家伙,原来大家都懵圈,瞬间就不焦虑了。
现在,我家里的书架依然在,放着那些可以反复翻阅的经典作品。但我的包里,永远躺着那个轻飘飘的阅读器。
我也不再纠结形式了。
是纸张还是屏幕,是墨香还是电子墨水,真的没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在异国他乡的琐碎日常里,在满地鸡毛的带娃缝隙中,我能随时随地,躲进书里喘口气。
这大概才是阅读最原本的样子吧。
【完】
♊️我是娜胖,记录我的在澳生活、见闻与思考。
大家也可以在评论区聊聊,你现在用纸质书多还是电子书多呀?